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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批院级重点建设专业申报的通知

时间:2009年05月04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积极培育区级(含)以上重点专业,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打造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水平,根据《sb488.com重点专业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宁职院发[2006]109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第一批院级重点建设专业的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系部申报阶段(1月10日—1月20日)

2、学院审核立项阶段(3月5日—3月15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系部要严格按照《sb488.com重点专业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并撰写sb488.com重点专业建设申报书。申报书必须于1月20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

2、学院审核立项阶段,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重点建设专业进行审核。专家组将根据《sb488.com重点专业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对各申报的专业进行审核,审核方式采取听汇报(由申报负责人)、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三、审核结果的认定和处理方式

根据《sb488.com重点专业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审核结果合格的将给予立项,投入经费启动建设。

请各系部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重点建设专业的有关申报工作。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特此通知。

附件:sb488.com重点建设专业申报书

sb488.com教务处

二〇〇七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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