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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的通知

时间:2010年01月05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宁职院教[2010]01号

各系(部):

为适应教学改革需要,加强专业内涵建设,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在专业建设方面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推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请各系根据近年来我校深化改革、加快示范院校建设工作的实际,对原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人员组成适时更新调整,并将名单及时报送教务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避免人员重复,不利于开展工作,各系(部)可根据专业大类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类别可参照下表:

序号

系部

类别

1

机电工程系

制造大类

2

能源化工系

材料与能源大类、生化与药品大类

3

电子信息工程系

电子信息大类

4

动物科学系

农林牧渔大类

5

生物工程系

生化与药品大类、农林牧渔大类

6

经济管理系

财经大类、旅游大类

7

人文艺术系

文化教育大类、艺术设计传媒大类

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应由各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企事业单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参加,人数根据专业大类涵盖的专业数以10-15人为宜。一般应以就地就近聘请为主,必要时可聘请区外专家担任。

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指导专业建设,共同研讨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参与课程改革特别是实践教学的研究和改革,把生产实践中的新工艺、新技术、新理念引入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中来。

四、各系(部)请于2010年1月8日(星期五)前将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名单及成员登记表(见附件1)上报教务处。

以上通知,请系(部)认真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

sb488.com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附件列表:

1、sb488.com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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