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488.com考试工作规程(修订)
为加强考试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一、命题及考核方式
1.各系(部)主任组织教师高质量完成考试命题工作。所有试卷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签字后送教务处审核。课程标准要求相同课程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试卷可采用闭卷、开卷、口试、大作业(设计)、论文等形式,也可采用无标准答案试题,着重考核学生的思维方法、思路和见解等。课堂评价也是重要考核方式,教师应在教学活动中观察和记录学生的表现,还可以通过面谈、正式作业、项目调查、书面报告、讨论问题和小论文等方式考查和评价学生。考核必须在每学期16周前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针对不同的课程,考试方式要突出多样性、针对性和生动性,不能只限于笔试。允许采取多样化的考核方法,如闭卷、开卷笔试;闭卷笔试与口试相结合;口试、笔试与技能操作相结合;撰写调研报告与答辩相结合。开卷考试必须在考试前规定允许查看的书籍和资料,考试中不得相互传递、借阅。
2.考试内容要侧重对学生能力的考核。考试不仅要测试学生掌握知识的广度和深度,而且要测试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要减少以考查学生记忆能力和知识量的多少为主的客观性题目,相应增加综合性、分析性、应用性等以考查学生基本能力为目的的主观性题目。按照职业能力培养和对能力实施整体性评价的目标,制定与所任教课程教学目标相适应的课程考核实施办法,明确课程成绩的组成部分,各部分的权重、考核方式。实践性课程主要测试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凡是实践性强的课程,一定要增加动手能力的测试。
3.试卷的命题必须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进行,反映出课程的基本要求。难易程度应控制在较难10%,中等45%,容易45%,题型要多样化。
4.各门考试课程命题采用学院统一的试卷模板,试卷内容的字型、字号按教务处统一要求设置,一律使用电子文稿。每门课程要同时A、B卷两套试卷,两卷份量和难度大体相当,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0%,同时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并打印出试卷样汇总装订成册,在考试前三周送交教务处随机选用,系(部)对命题情况整理汇总并填写《sb488.com考试命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所有试卷进行审核,检查评分标准、试题质量。
5.所有课程都要逐步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题(卷)库中的试题要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内容覆盖面要广。以课程标准(或实训课程标准)为依据,一般不应超出课程标准(或实训课程标准)的知识和能力要求,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建立以用工单位为主体的评价体系。根据部分专业开设的课程内容,学生参加真实的与课程有关的顶岗实习后,由学院和用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实训现场共同对学生进行考核。重点测试学生是否已达到课程所确定的职业能力目标,根据学生的实际能力出具相关的能力评价证书或成绩,将该成绩作为该课程的最终成绩。每次顶岗实习后由用工单位实训教师或人力资源专家对学生所获得的职业资格,按用人单位的实际要求进行全面测试,如毅力、合作能力、创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获取信息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等,这也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动态评价。
4.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鼓励学生考取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既可以靠自己的特长就业,也可以靠自己所学的专业就业,体现高职教育的学历性和职业性,并与国家提出的在全社会实施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相吻合。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可替代相应课程的考试,以证代考,记入学生成绩单,真正实现院内考试与职业资格考试的统一。
二、试卷的印制和管理
1.完成的试卷命题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审核后由系(部)指定专人接收试题,作好登记并注明印刷份数。试卷报教务处审定时,教务处应安排专人检查评分标准、试题质量并做好记录。
2.考试试卷印制工作由学院文印室负责,印刷试卷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文印室。各系(部)应有专人负责试卷的送印、校对、取卷、封卷及保管工作。试卷取回后,凡两张以上的试卷(含两张)必须事先装订。并使用sb488.com试卷袋密封并盖章保存。补考备用的试题和标准答案应单独密封保存。
3.试卷印制和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卷内容,违者按《sb488.com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追究责任。
4.考试当天,监考教师到系(部)领取试卷,并在考场当场开封。每场考试试卷的领取交接都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各系部应严格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加强从命题—审批—印刷—装订—保管—考场全过程的管理与监控。
5.考试结束后,每学期所有课程考试试卷由系部统一收集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统一保管。教务处每学期组织专人对试卷批阅情况进行抽查。
三、考试
1.考试课程要按教学计划确定,由各系(部)负责组织并严格按教务处安排的考试日程表进行。系(部)应按要求填写期末考试计划报表(包括系别、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参加考试人数、监考教师、年级)并报送教务处,经审核批准后方可通知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或推迟考试的要由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执行,否则其考试成绩无效。
2.考试分为理论课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考核的形式有考试与考查、阶段性测验与期末考试、集中测验与平时考核和专业技能考核等。考试的时间一般为90分钟,实践技能考核的时间和形式由各系(部)根据课程特点另行规定。
3.任课教师对学生参加期末考试资格要严格审查。凡是该门课程缺课时数超过1/3或实验考核不合格者,均不能参加考试。经任课教师审查,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名单,需由教研室或系(部)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4.试卷在开考前为机密件,任何涉密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否则要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制止考试舞弊;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监考
1.考试期间,学院实行三级监考体系。由学院领导、教务处负责人组成总监考组,负责巡视考试工作。各系(部)主任负责维护所在系(部)各考场的考试秩序。期末考试前,各系(部)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监考人员守则,强调考试纪律。
2.考场实行主考教师负责制,全面负责本门课程考试。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执行考试纪律,及时处理违纪事件,认真填报考场记录。
3.各监考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场,检查考场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4.考试前,监考人员应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和注意事项,检查考生是否按要求坐好,要求考生将与考试无关的书籍、资料和纸张放到指定位置后方可发放试卷。
5.监考教师应集中精力认真监考,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考场,不得在考场内看书看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作弊行为:
1 夹带资料(书籍、笔记、小抄等)入场者;
2 偷看他人试卷,抄袭他人答案者;
3 传递、抄录资料(书籍、笔记、小抄等)者;
4 交换座位,偷换答卷者;
5 考试期间使用手机或其它带有存储功能等通讯工具者;
6 考试结束,不听监考人员警告,仍强行答卷者;
7 考试结束不交试卷,将试卷撕毁或带出考场者;
8 经评卷教师认定,答案雷同者;
9 协同作弊者。
监考教师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应立即宣布取消其考试资格,中止其考试并令其退出考场,同时将情况认真填入考场情况记录表,考试结束后由学生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7.监考教师除对试卷中印刷不清或有误之处予以说明或更正外,不回答考生提出的有关考题的其它问题。
8.考试完毕,监考教师应及时收回全部试卷,当场清点,认真填写《sb488.com考场情况记录单》(见附件2)并签字。对请假、旷考、违犯考场纪律、考试作弊的学生,应有明确记载并将违纪记录表上报系办公室,以便及时处理。
五、阅卷和成绩评定
1.阅卷。考试结束后,要以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为依据及时、认真、准确、公正地进行阅卷和评分,防止出现错评、漏评和评分偏宽现象。公共课和专业课由各系(部)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集体评卷,有两位以上教师教授同一门课程的必须采取流水阅卷。阅卷教师应在每本试卷封皮的阅卷教师栏内填写姓名,以便检查。期末考试试卷,一律要装订、密封卷头。评卷后,按规定时间上报成绩。对于逾期不报、影响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部门和个人将严格按照《sb488.com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追究责任。
2.成绩评定。考试课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一般按平时30%、期末考试70%的比例计算课程的学期总评成绩。平时成绩应包括课堂提问成绩、作业成绩、平时测验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实验实习成绩等;院内的实践性课程中实验课成绩可根据实际操作、动手能力、实验记录、试验态度、实验结果、试验报告等情况综合评定。实习成绩可根据实习表现、实习态度、实习报告等情况综合评定。院外实习实训课的考核应在顶岗实习过程中进行,注重纪律表现、操作过程记录、岗位综合能力考核、实训报告等多种方式。成绩评定可以采用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五级记分制与百分制的折算方法为:优秀:90(含90)—100分;良好:80(含80)—89分;中等:70(含70)—79分;及格:60(含 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评分标准参照《sb488.com学生院外实习实训考核标准》(见附件3)。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特点制定相关课程的成绩计算比例,实施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改革、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等教学模式改革的课程,从教学实际出发需要直接由课程学习的阶段性考核(含教学单元考核、学习情景考核、项目(任务)教学考核等)成绩来综合评定课程的成绩,课程成绩总评不合格时,可仅对不合格的教学环节实施补考。按本条规定实施课程的考核时,任课教师需在制定学期授课计划中予以说明,经教研室、系(部)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予以实施。
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成绩比例由负责相关课程的系(部)制定,《高职英语1》、《高职英语2》和《计算机基础》根据学院要求由负责系(部)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对于参加全国大学英语A、B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ATA技术考试的不与相对应公共课成绩挂钩,不能互相顶替;体育课的成绩要以考勤、科目成绩和实际表现综合评定。
3.试卷分析。各课程考试成绩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的规律,成绩在90分以上的不应超过15%,80分以上的原则上应不超过50%。成绩评定后应进行试卷分析,成绩分析根据《sb488.com试卷分析规范》要求填写,填写后粘贴于教师工作日志内,以备查验。
4.成绩录入。
(1)阅卷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任课教师将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录入成绩打印稿一式二份,签字后一份贴于教学日志里,一份报系部留存。
(2)每次考试结束后系(部)应汇总本次考试所有班级成绩,对未录入成绩的课程及时查找原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督促教师录入成绩。逾期未录入考试成绩造成不良后果按《sb488.com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追究其责任。
(3)考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系(部)将各门课程学生成绩报告单一式两份汇总盖章后一份报到教务处,一份系(部)留存。成绩一经报送教务处,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更改。
(4)毕业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成绩查询,如学生有充分理由说明考试成绩与实际答案差距较大时,可向班主任提出,经任课教师和所在系(部)同意到教务处查询,教务处认为有必要时,可根据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委托相关系(部)教研室主任或有关教师复核。
六、补考
1.学生考试成绩不及格,由系(部)下发补考通知单通知学生本人,做好补考准备。
2.每学期不及格课程、特殊原因缺考课程,应于下学期开学后第二至三周进行补考。
3.补考试卷采用期末考试的备用卷。补考成绩由授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各系部将补考成绩汇总盖章后一式两份一份报送教务处,一份系(部)留存。补考试卷由系(部)统一保管。
4.对补考成绩不及格者,根据《sb488.com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进行课程重修,重修后成绩仍不及格的,在毕业前再安排补考一次。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应在离院半年后一年内返院参加补考,成绩合格者发毕业证。
5.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因病须取得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须事先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成绩以实得成绩登记,缓考不及格可正常补考一次。
6.凡考试作弊或缺考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算。
7.学生的升级、留级、降级、退学和毕业、结业、肄业等均按《宁夏职业技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办理。
七、考试督查
1.期末考试期间,各系(部)、教研室要全力以赴抓好考试工作。学院有关部门应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2.学院教务处及督导部门将在考试期间对各系(部)考试工作进行巡视,各系(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部考试管理工作。
3.阅卷结束后,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对阅卷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评分符合标准。
4.教务处有权对所有试卷进行抽查,查评分标准、查阅卷质量(包括补考)是否符合要求。
八、存档
学生期末考试试卷以及各种相关表格,开课系(部)负责保存至学生离院三学年后方可处理。
附件:
1. sb488.com系(部)考试命题情况统计表
2. sb488.com考场情况记录单
3. sb488.com学生院外实习(训)考核标准
sb488.com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
sb488.com考试命题情况统计表
系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序号 |
专业名称 |
班级名称 |
课程名称A、B卷 |
是否附答案 |
出卷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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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sb488.com20___—20___学年度第___学期考场情况记录单
系部名称: 考试时间: 考场: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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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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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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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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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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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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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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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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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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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 纪 考 生 号 码 及 违 纪 事 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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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sb488.com学生院外实习(训)考核标准
实 训 评 定 标 准 (满分100分) |
备注 |
项 目 |
评分 |
评 分 标 准 |
纪律表现(占总成绩20%) |
90-100分 |
1.无迟到 2.无早退 3.无旷工 4.虚心请教他人和老师 5.能认真填写实训手册 6.与企业员工人际关系良好 7.能爱护企业单位设备器材 8.能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9.能完全遵守《学生实训守则》 |
1.有旷工现象,不能评为“优、良、中”; 2.私自调换实习单位者,评为“不及格” |
80-89分 |
不符合“90-100分”等标准任意一项 |
60-79分 |
不符合“90-100分”等标准任意三项 |
60分以下 |
不符合“90-100分”等标准任意四项 |
操作过程记录(占总成绩40%) |
90-100分 |
1.跟实习小组同学协调良好 2.观察详尽仔细 3.操作规范、认真、安排科学 4.能认真记录操作过程 5.成功完成每个实习任务/项目 |
1.实习任务/项目没有按时完成,评为“不及格” 2.未能认真记录操作过程者,不能评定为“优” |
80-89分 |
不符合“优”等标准任意一项 |
60-79分 |
不符合“90-100分”等标准任意三项 |
60分以下 |
不符合“90-100分”等标准任意四项 |
岗位综合能力考核(占总成绩20%) |
90-100分 |
考核操作能准确、顺利、无误、独立、准时完成 |
考核方法由各系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
80-89分 |
考核操作能较准确、顺利、无误、独立完成 |
60-79分 |
考核操作基本能准确、无误、独立完成 |
60分以下 |
不能完成规定考核操作 |
实训报告 (占总成绩20%) |
90-100分 |
1.按规定时间上交 2.报告格式规范 3.字迹清楚 4.内容详尽、完整 5.实习分析总结正确 6.能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有创新见解 7.无抄袭现象 |
雷同报告均评为“不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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